文章正文
单位招用劳动者后,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或“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一网通办”——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理就业参保,进行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线上办理。
拓展知识
单位于2022年9月办理了“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填报的就业起始时间为2022年8月,是否需要单独办理社保补缴手续?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实现了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同时办理。单位在办理“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时,需准确填写员工的就业起始日期,系统将结合社保实际缴费情况,自动确定此次社保缴费的起始日期,无需单位另行操作社保补缴。
单位办理“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或“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后,发现填报内容有误,如何处理?
单位办理“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或“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因信息录入错误等原因需要撤销并重新办理业务的:
(1)在社保业务数据未汇总生成前,符合撤销条件的,可通过如下方式办理:
“ 企业职工就业参保登记”目前需前往企业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办理撤销手续,后续如有相关业务调整,请及时关注“乐业上海” 等其他。
“退工和停止缴费登记”可通过“上海市社保相关自助经办系统”办理撤销手续。
(2)社保业务数据已汇总生成的,不得再申请撤销。
用人单位仍有调整需求的,应根据现有经办规则,分别至企业所在区就业促进中心或社保分中心提出调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