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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领生育津贴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证》;
2.《生育服务证》;外地人员须提供《外地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3.《婴儿出生证明》;
4.《医学诊断证明》;
5.男女双方二代身份证;
6.《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
7.《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报表(生表二)》(单位填写)。
流产领生育津贴的流程是什么?
1.女职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报销标准是什么?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在流产之后要申请生育津贴的,需要带好本人结婚证,医院的诊断证明和身份证明以及申请表办理就可以了,申请该项业务应该是在30天之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