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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最新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调整。这一调整旨在增加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调整后的工资标准分为三个区域类别,具体如下:
一类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00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为20元/小时。这一区域包括南昌市的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 [^1^]。
二类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为18.7元/小时。这一区域覆盖了南昌市的新建区、南昌县,九江市的浔阳区、濂溪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和抚州市的部分区域 [^1^]。
三类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74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工资为17.4元/小时。这一区域包括南昌市的进贤县、安义县,九江市、景德镇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赣州市、宜春市、上饶市、吉安市和抚州市的其他一些县市 [^1^]。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中已经包含了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劳动者在实际领取工资时,已经考虑了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1^]。
对于赣江新区,各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类别将按照行政区属地执行,确保区域内的劳动者能够享受到相应的最低工资保障 [^1^]。
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不仅直接影响到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还可能对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试用期工资等待遇产生影响。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这些待遇也将相应上调,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
如果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差额部分,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还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
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体现了政府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注和支持,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同时,这也提醒用人单位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